

每座城市,都有那么一些企业,他们与城市共同成长,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,也改变着城市的面貌。
发现美,记录美,弘扬务实进取的本土企业精神,充分发扬城市建设的新风尚,今隆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惠州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主办“发现隆生之美”全民摄影大赛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摄影作品。
“发现隆生之美”全民摄影大赛,围绕四个方面拍摄创作。1、建筑之美:用镜头展现隆生所开发建设各类建筑的独特美感;2、园林之美:体现隆生社区园林打造的魅力,与环境相融的和谐程度;3、匠心之美:透过建筑细节而窥全貌,展现隆生建设过程中包含的匠心;4、专业之美:隆生体系中“人”的行为展现,体现人们专业、敬业之美。1、建筑之美:隆生企业开发建设的各类建筑,详见“隆生建筑分布图”;2、园林之美:隆生所建设项目中的园林均为拍摄对象;3、匠心之美:隆生建设项目中的所有建设细节均为拍摄对象;4、专业之美:与隆生相关的人和他(她)的行为,包括管理者、建设者和服务者,如地产、市政、商业、物业、学校等相关人员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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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品形式:
1、常规形式,每张照片即为一幅作品;
2、组合形式,即多张相片组合为一幅参赛作品。可以通过地点相同而时间不同的照片表达同一主题,也可以通过主体相同而角度不同的照片表达同一主题;
3、除照片外,本次大赛增设短视频评选,作为摄影大赛的补充项目。短视频不设具体分类,主题为“发现隆生之美”的30秒以内短视频即可。
1、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但不可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过度的色彩调整;2、参赛作品为电子文档(JPEG格式5MB以上、TIFF格式40MB以上)。全部作品留好原始数据,且必须保证图片质量,以备调底;3、短视频自行剪辑与配乐,时长30秒以内,高清MP4、RMVB等常用视频格式;投稿作品须注明标题、视频如有旁白应以文字体现,并标明作者姓名、地址及电话;5、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,保证所投作品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或展播,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;6、主办方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,主办方对于投稿作品有权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,在其宣传、文化、产品推广中拥有使用权,不再付酬;7、本次赛事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不可投稿,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;8、投稿者请将作品于2020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:hpa2018@126.com。邮件名注明“发现隆生之美”。投稿命名方式为:作者姓名+《作品名称》+手机号码。如:《城市封面》作者:李明电话:135********。联系电话:2831818 潘女士(惠州东江图片社)
评奖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《惠州日报》《今日惠州网》进行公布和展出,线下在隆生金山湖中心展场内同步展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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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52-2677866(9:00~18:00)
声明: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。